《在人间》读书笔记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1《人间草木》这本书,我认为是文言文和白话文结合,每一章都写出那种人间琐事。一般我写长作文都不会去写生活中的小事,但汪曾祺不一样,感觉每一件家常小事、朋友性格、每一朵花开花落、成熟、腐烂都值得他去写,每一篇散文都像是在和知心朋友说话。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这篇,还分为4小篇,我认为最后一小篇《黄沪.爬山虎》应是叶不是花,菊花里我最喜欢最后一段,我也认为菊花一盆盆看是很好的,这样就能发现每一盆菊花的特点去欣赏它独特的美,扎起来却只能感到一眨眼的震惊,觉得无趣。在《秋葵鸡冠凤仙秋海棠》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第3段,更让我感到凤仙花的实用,秋海棠也让作者睹物思人,果园的收获里,写葡萄的时候,那种熟练的感觉,让我觉得汪曾祺种葡萄很久了,也很用心。
老妈买的那本书,前有汪曾祺的画,飞洒的墨汁,潇洒的画,配上文中应景的段落,简直文中有画画中有文,在这些画里,我最喜欢第四张画,这张画的枝条一直垂到画纸最下方,正好应了“抽条甚长”这句话,汪曾祺的文和画都可以用“简练”一词来形容,文章的简练是犹如文言文的白话文,画的简练是因为他的画简练到最少11笔就可画成。
人间草木这本是里的葡萄月令是汪曾祺被判为“右派”时写的,但却无一点不开心,就像是没被冤判一样,所以更造就了一种独特的风格,那种漫不经心、娓娓道来的感觉。
《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2《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当我重重地把最终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此刻我的脑海里。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高尔基的命运十分坎坷。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异常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积累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期望你也如此:“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我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能够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令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向渴望上学。但事实总与他作对。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我们。
我们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爱。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男孩,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我,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我说:“如果想让自我有个完美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有坚定的信念,永不气馁。我坚信展此刻眼前的将会是我所期盼的的灿烂的明天!”
我们要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3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多年前读到这段话,才知道出自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参加完4月份最密集的跑马后,终于静下来完整的阅读这本书。最先读的是附录中王国维年表,生于光绪三年(1877),卒于民国十七年(1927),于飘摇动荡的半个世纪走完了他波澜壮阔中西合璧的一生。
《人间词话》是对词的评论,每则大多寥寥数语,却是句句精辟,评论特别是批评毫不留情,足见作者的功底、勇气和赤子之心。
开篇几则以“境界”为统揽,“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这些内容,我感觉很有哲理,却又似懂非懂,尤其对境界到底是什么不知其然,只有一点点浅薄的理解。
境界有大小,但并不能因此而分出优劣。就像诗词与跑步,一静一动,各人喜好难分高下,感受也没法比较,不见得文采好、成绩好的人一定会比其他人的境界高、快乐多。怎样让境界开阔一点,我觉得有几个方向可以尝试。
热爱。无论是兴趣使然,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有条件,一定先选择自己喜欢的,如果没有机会必须得做,与其向外抱怨环境,不如向内自我调整。为什么长期跑步的人成天起早贪黑劳其筋骨而又乐此不疲呢,我想大多数人是源于自己对跑步的热爱或者跑步带给自己的良好体验,而不是因为别人要求你去跑。
专注。我们很大的痛苦是来源于纠结。快节奏的工作生活压力,愈加显现的内卷,使人总是期待完美的计划和结果。面对需要做的决定,小到晚饭吃什么、新买的家电挑哪个,大到择业、成家……即便做出选择,一开始也可能患得患失,想象着要是选另一个会不会比这个好。其实纠结主要发生在选择前,一旦选定,反而能平心静气。专注于选定的目标,心无旁骛尽自己的全力将它做好的过程并不是最煎熬的,这样日积月累的经营,就能向高一点的境界进发。
悦纳。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渺如尘埃,因此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只要已经尽力,无论结果怎样,坦然接受就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谁都不希望伤病,但如果发生了,把它作为身体对自己的提醒,小伤病总比大的强,比起突发的意外,大伤病也还不是最惨的。人生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但同时,风险无处不在,既不盲目冒进心存侥幸,也不因噎废食裹足不前,敬畏前提下的挑战是应有的态度。
……此处隐藏7957个字……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忘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这段话由三首诗中的三个句子组成,所表达的本意与王国维想表达的意思相去甚远,但是经王先生一组合,表达了他认为的境界,却也相当合理,可见王国维先生文学创新的能力很高。而其中所传达的,对我们也有不可否认的现实意义。在我看来,第一境,就是说…………立志,或者说清楚明白自己要怎么走。【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就是说你得知道你现在研习的这门功课,到了后面到底能学成什么样,你得怎样学到那样的程度,对自己攀登的这一条路有着清晰的了解。第二境,就是积累。积累自己的知识,积累格律音韵的发展历史和各个时期的理论,积累诗才和典故,积累讲故事的窍门桥段和阅历……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一辈子都在这一境晃荡,修炼到第二境巅峰的人就可被称作大师矣。第三境,就是顿悟。在一瞬间明白自己这门功课的本质,将自己所积累的一切知识融会贯通,从此再不被束缚,随心所欲,自在挥洒,即孔子言:“随心而不逾矩”是也。所谓的不被束缚,不是说可以乱来,而是说彻底梳理建立完自己的理论体系后,一切逾距的行为根本不会在身上出现。那些不对的东西自然会觉得丑陋,而绝不会出现。
书中这样说道:“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的确,苏东坡和辛弃疾的词能够达到如此高的成就,并不仅仅是展现出的词那样简单。能够写出这样的词,除了有运用文字的功力,还有他们渊博的学识和宽广的胸襟。想要达到如此成就的人,若只是去效仿他们作出的词,而没有去积累知识拓展视野的话,那果真是东施效颦,不能达到目的。问题也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倘若我们脚踏实地的来完成自己的学习过程,其对我们的回报我相信不仅仅完成的喜悦。更多的可能是成就感!
书中说“词之忠实,不独对人事宜然。即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否则所谓游词也”。“忠实”有忠厚老实、忠诚实在之意。对人事的忠诚态度,这一直是我们强调的。忠于他人,不瞒骗,不欺诈,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也是大家从小就了解的。然而,对草木这些没有人事互动的自然景物,要本着如此的忠实态度,的确还没有太重视。听过很多人的写作过程,大家都比较习惯于借景抒情。或许,当大家增加对万物自然本色的重视,坚持尊重自然的情境,以本色为上,再加以自己情感的文字,两者相融,一定会有更多令人称赞的作品出现。一草一木的原有本色,有不一样的光彩。同时,忠实于自然,也要忠实于人事,忠诚得对待他人,这是一直不能撇下的做人准则,对人对物对文,“忠实”二字不可抛。
如今走入大学,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告诫我们要懂得为人处世,这不是教我们处心积虑,而是让我们明白人与人交往有必须坚持的准则和不能碰触的原则。所以如今读完《人间词话》,看到王国维先生对词话的评判,就自然联系到了人事这一面。其实对诗词的要求,何不就是对诗人词人的要求呢?诗人词人对作品的态度,又怎不能体现出他们对万事处理的心态呢?对万事的处理又怎会不包含对人事的处理呢?也就是顺着这条思路,我便有了这些感想。或许我的读书感想并不是大部分读者的感受,但“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同一本书在不同的人心中会与作者产生不同的“共鸣”,而我的反应就是这些文字。写诗作词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为人处世也不是一门浅显的学科。我认为,在我们的创作过程和学习过程里,也就掺杂着对人事的看法和体悟。学好学校里的课程,不仅可以增长学识,加深内涵,宽广胸襟,也可以将我们塑造成一个个“有情有义”“有人情味”的人。对一个社会人而言,这是多么基本的标准,然而如今这样的人已十分珍贵。我们是小文人,更是社会人。
《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14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有美食的诱惑,更有人间烟火的味道。因作者在北京谋生的原因,书中对北京美食描述很多,可惜时隔多年,很多餐馆可能已经没有了,不然可以带上这本书在北京旅行时胡吃海喝过一把涕泪挥洒的嘴瘾。
我是个女的,对吃一点也不像我的性别那样细腻,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妈做饭从来都是很粗犷的,就像每年春节集中吃手工饺子那几天,我爸总是调侃我妈包的饺子像包子那么大,饺子皮厚的比肉有嚼劲。也因此养成了我像个男孩子一样不羁的性格。除了跟我爱人在一起,我可能就忘了性别。个人认为美食最爽的吃法,是手抓鸡腿或猪蹄配大碗的酒,虽然酒量差,但是一大碗饮料也能让我喝出酒的感觉来,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谈笑风生,就是一种快意人生了。而最好吃的美食除了街头小吃,比如作者提到的那些不要太辣的都是我的最爱,还有一种书中没有提到,那是我家乡的风俗,只有男女婚嫁的时候才会出现,北方有些朋友可能知道流水席,在结婚之前的两三天男方家就开始张罗席面的菜了,到结婚那天女方亲戚在11点左右参观完新人拜天地就可以入席了,席面是四方桌子,配四条宽板凳,八个人一桌,这些家伙事儿包括盘子、碗、筷子都是村委会统一管理的,用的时候去借就行,照例席面都摆在男方家里,好天气也会摆在院子里,亲戚多席面多摆不开的就往邻居家摆,大喇叭喜庆的音乐或戏曲从嚎到晚,大院子里忙碌的人们进进出出,很热闹。入席后盛盘的喜糖、瓜子、花生先垫肚子,随后凉菜拼盘几样,再依次主菜、主汤、主食,中间穿插各式菜,煎炒烹炸煮炖蒸溜基本全了,都是温和菜,每一样单独亮出来都不够特别,尤其是做法并不是特别复杂,非常家常,但是样样都好吃,都喜庆。吃到中间有半小时休息,主人家打扫了满桌一地的空盘或残羹之后,再入席继续开动到下午4点才散场。早些年一个姐姐结婚,男方家的厨子烧菜实在是好吃,我感觉食物都吃到嗓子眼了,实在吃不下就跑到门口去消食了,真是可恨自己胃太小。往事成追忆,这已经是我初中往前的时候了,在外上学之后就没有机会再参加这种婚礼,而工作之后家乡这种结婚在自己家招待客人的方式也基本绝迹了,因为物质条件变好,各家的亲戚们也都奔外谋生,很不容易聚拢,为图省事,都时兴下馆子,这是相当浪费的,饭店厨子知道婚礼就是走形式,很少有好好做席面的,一大桌子看着摞的像小洋楼一样高的大鱼大肉,味同嚼蜡,更少了那种喜悦的温存感,自然就没有食欲,一桌子菜能吃掉一半以上就算厨师积德行善了。眼看着扔掉那么多食物,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对于美食我想起来就愤怒,主要对那些朝思暮想吃不到的日常食物有种急迫,这是一个没有螺蛳粉,没有正宗羊汤、没有像样卤煮、没有糖糕菜角、连炒饼…都没有的地方,街头鸡蛋灌饼都不动手和面,从塑料袋里拿出码放整齐现成的面皮在锅里烤一下就起泡,倒入鸡蛋液…看见过学生们捧着这种没有灵魂的小吃,我觉得我们那时候吃的鸡蛋灌饼才是人吃的东西。也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有美食,多是本地土著习以为常的辣口味,对于不爱吃辣的人真的很难转变,或许是需要深挖,或许还需要过些年,才能找到对我有温度的食物。感谢陈晓卿的作品,让人在美食面前更加洒脱,很多所谓“抖机灵”的段落实在是幽默,读着让人忍不住大笑,在深情的食物面前又忍不住眼眶里蒙上一层水雾。陈老师揶揄人的功夫很有水平,以幽默的风格阐述情绪,像一波浪花打过来瞬间又退去,有趣而平淡。
另外,热爱美食的人是容易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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